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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論以後開了什麼店
都只有一個名字--
失物招領處。

<失物招領處/Siegfried Lenz>
Siegfried Lenz的小說主軸總是很吸引我。
像那本尚未購入的<德語課>與這本<失物招領處>。

是一個什麼都不在乎,當然也不在乎失去的年輕人,來到火車站失物招領處,
為健忘的人們找回失物,並樂在其中的故事。
『我已習慣了不為遺失的東西難過太久,畢竟大多數的東西是可以替代的,不是嗎?』
報到的第一天享利‧倪浮這麼對招領處主管說。

『你一定難以相信,現在的人會丟失、遺忘什麼,即使是攸關自己命運的東西,
 也會忘在火車裡,然後再來我們這邊,請我們幫忙找回。』
主管用這段話,說明了一隻漂亮的紅腹灰雀為何在此出現。
這不是很諷刺嗎。人們什麼都可以忘記,也許是因為忘記的當刻他們眼裡只有自己。
即使那是隻漂亮的歌聲令他開心的也許亦共同渡過幾年時光的小鳥。

每個到失物招領處尋物的失主,都必須報上失物的價值。
就算掉了訂婚信物-未婚夫交付的家族戒指。面對這樣看似無理問題的語塞,
正好也說明了失主的無理。對重要事物太過掉以輕心的無理。

書本尾聲亨利說,有時,我也覺得自己像個失物。
難怪他能讓招處的失物顯得這麼從容而舒適。
這麼說來的話,如果開了店我非要取名為<失物招領處>不可,
想看失主的焦急悔恨和失物的無奈嘆息的人可以來,
想找回失物的人也可以來,
覺得自己沒失去什麼卻是失主
或覺得自己就是失物的人更可以來。

光是想像就覺得很不錯呢。
失物招領處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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